**甲醇**是一种有毒化工产品,具有显著的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危害最为严重。饮入5~10ml/kg可致严重中毒,10ml/kg以上有失明危险,30ml/kg可以致命。甲醇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渗透侵入人体导致中毒。吸入浓的甲醇蒸气时,除特有的症状酩酊和头痛外,常使视力模糊而眼痛。这些症状有的在数小时后即能发生,重症时呈现眩晕、呼吸困难、胃痛、疝痛、便秘,有时还会出血,需要数日才恢复,在此期间也能引起疲劳、不适,重症时可出现发绀。不论急性或慢性中毒,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蒸气最高容许浓度为260mg/m³。防护方法在于生产设备密闭,严防入口、入眼或接触伤口。如有黏沾,迅速用水冲洗。急性中毒者应迅速移到新鲜空气处,并送医院诊治。
属中等毒类。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可通过皮肤吸收、饮用或吸入蒸气而造成中毒,其特征是刺激视神经及网膜,导致眼睛失明。乙醇在体内能迅速分解排除,而甲醇排出缓慢,故有累积性。吸入甲醇蒸气会刺激眼、鼻和咽喉,引起眩晕、头痛、沉醉、流泪和视力模糊。重症时呈现麻醉、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胃痛、疝痛、膀胱痛、便秘,有时还会出血。一般误饮5~10ml可致严重中毒,15ml可致失明,30ml左右可致命。兔经口致死量为10ml/kg。嗅觉阈浓度为140mg/m³。TJ36-79规定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50mg/m³。
稳定性:稳定(参考文献[25])。
禁配物: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参考文献[26])。
聚合危害:不聚合(参考文献[27])。
国标编号: | 32058 |
CAS: | 67-56-1 |
中文名称: | 甲醇 |
英文名称: | methyl alcohol;Methanol |
别 名: | 木酒精 |
分子式: | CH 4 O;CH 3 OH |
分子量: | 32.04 |
熔 点: | -97.8℃ 沸点:64.8℃ |
密 度: | 相对密度(水=1)0.79; |
蒸汽压: | 11℃ |
溶解性: | 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稳定性: | 稳定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
危险标记: | 7(易燃液体) |
用 途: | 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等 |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中等毒类。 急性毒性:LD505628mg/kg(大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LC5082776mg/kg,4小时(大鼠吸入);人经口5~10ml,潜伏期8~36小时,致昏迷;人经口15ml,48小时内产生视网膜炎,失明;人经口30~100ml中枢神经系统严重损害,呼吸衰弱,死亡。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mg/m3,12小时/天,3个月,在8~10周内可见到气管、支气管粘膜损害,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啤酒酵母菌12pph。DNA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浓度(TDL0):7500mg/kg(孕7~19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000ppm(7小时),(孕1~22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气体检测管法; 便携式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气体速测管(北京劳保所产品)
监测方法 | 来源 | 类别 |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 WS/T143-1999 | 作业场所空气 |
气相色谱法 | HJ/T33-1999 | 固定污染源排气 |
变色酸比色法; 气相色谱法 |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杭士平编 | 空气 |
气相色谱法 | 《水质分析大全》张宏陶主编 | 水质 |
品红亚硫酸法 | 《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 化工企业空气 |
中国(TJ36-79) |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 50mg/m 3 |
中国(TJ36-79) |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 3.00mg/m 3 (一次值) 1.00mg/m 3 (日均值) |
中国(GB16297-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190(表2);220(表1) ②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二级5.1~100(表2);6.1~130(表1) 三级7.8~170(表2);9.2~200(表1) 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mg/m 3 (表2);15mg/m 3 (表1) |
前苏联(1978) | 地面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 3.0mg/L |
前苏联(1978) | 渔业用水中最高允许浓度 | 0.1mg/L |
前苏联 | 污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 20mg/L |
嗅觉阈浓度 | 140mg/m 3 |
一、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总结出甲醇的以下几点重要性质和用途:
物理化学性质: 主要用途:综上所述,虽然甲醇在多个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但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标准与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