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除草醚;2,4-二氯-1-(4-硝基苯氧基)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Nitrofcn;2,4-Dichloro-1-(4-nitrophenoxy)benzen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836-75-5 |
分子式: | C 12 H 7 Cl 2 NO 3 |
分子量: | 284.1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除草醚;2,4-二氯-1-(4-硝基苯氧基)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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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毒害品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本品为低毒除草剂。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中毒。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资料报道有致突变作用。受热分解放出氯和氮氧化物。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泡沫、干粉、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
自燃温度(℃): | |
爆炸下限[%(V/V)]: | |
爆炸上限[%(V/V)]: |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 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 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纯品为淡黄色针状结晶,原药为黄色至褐色片状或块状固体。 |
pH: | |
熔点(℃): | 70-71 |
沸点(℃): | |
相对密度(水=1):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
饱和蒸气压(kPa): | 1.06X10-6/40℃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
引燃温度(℃): | |
爆炸上限%(V/V): | |
爆炸下限%(V/V): | |
分子式: | C 12 H 7 Cl 2 NO 3 |
分子量: | 284.1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易溶于甲醇、乙醇、丙酮、苯。 |
主要用途: | 农用除草剂。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氮氧化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1894mg/kg(大鼠经口);5000mg/kg(大鼠经皮) LC50: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61904 |
UN编号: | 2588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复合塑料瓶或铝瓶外普通木箱;塑料瓶、两层塑料袋或两层牛皮纸袋(内或外套以塑料袋)外瓦楞纸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包装所用的麻袋、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的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5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除草剂除草醚为二苯醚类触杀性除草剂,化学名称:2,4-二氯苯基-4′-硝基苯基醚。原药为淡黄色针状结晶固体,熔点70~71℃,在40℃时蒸气压为1066.6×10^-6帕。除草醚由美国罗门—哈斯公司于1963年首次开发。其剂型包括25%可湿性粉剂和40%、50%粉剂,主要用于稻田除草,效果显著且适用于多种土质和气温。该药容易被土壤吸附,可在表土维持20~30天的药效。由于对动物有潜在毒性,自80年代起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相继禁用或限用。
作用机制 除草醚主要作用于杂草幼芽,通过干扰细胞呼吸达到除草效果。杂草幼芽出土时接触并迅速吸收药剂,但不易传导。药剂干扰呼吸作用,抑制ATP的生成,导致能量缺乏而死亡。仅在光照下产生除草作用,在黑暗中无活性,光照强度增加活性增强,晴天施药效果最佳。破坏药层会影响药效,只能土表处理,不作混土处理。通常在20℃以上气温越高除草效果越好;土壤湿度足够时药效更佳,过分干旱则效果差。杂草根部不吸收除草醚,其选择性主要由位差选择和不同植物耐药力的差异决定。除草醚水溶性低,在土表0~1厘米处形成药层,不易移动,对浅层发芽的杂草有效,对深层作物安全。在植物体内,醚键断裂与植物成分进行轭合作用而降解;土壤微生物作用下产生无活性氨衍生物及醚键消解,残效期约为20~30天。
应用 2,4-二氯-4′-硝基二苯醚(除草醚)为触杀型除草剂,在光照条件下才能产生毒力。温度在20℃以下时药效不高;25℃以上且有阳光照射时,药效显著增加。除草醚属于广谱杀草剂,适用于稻田稗草、三棱草、节节草等防除,也可用于棉花、花生、甘蔗、油菜、桑园等旱地除草。
化学性质 纯品为淡黄色针状结晶,熔点70~71℃。40℃时蒸气压为1.07×10^-3帕,在22℃水中溶解度为0.7~1.2毫克/升,易溶于甲醇、乙醇、丙酮和苯等有机溶剂。除草醚在常温下贮存两年后有效成分基本稳定,对大鼠急性经口服LD50为1894毫克/千克,对家兔皮肤无刺激作用。大鼠亚慢性经口无作用剂量为100毫克/千克,对鱼类毒性较低,鲤鱼48小时LC50为300毫克/升。
用途 除草醚是芽前或芽后早期使用的接触性除草剂,可杀死大多数一年生杂草,如水田中的稗草、牛毛草、鸭舌草和三棱草等;也可用于旱地的马唐、狗尾草、旱稗等防除。适用于胡萝卜、芹菜、白菜等伞形花科和十字花科蔬菜地防除杂草,并可用于茶桑果园及苗圃,对某些多年生杂草有一定抑制作用。
生产方法 除草醚由2,4-二氯酚与对硝基氯苯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存在下直接缩合而得。
类别 农药
毒性分级 中毒
急性毒性 口服- 大鼠 LD50: 740 毫克/公斤 口服- 小鼠 LD50: 450 毫克/公斤
可燃性危险特性 易燃;燃烧产生有毒氮氧化物、氟化物和氯化物气体
储运特性 库房通风低温干燥;与食品原料分开储运
灭火剂 干粉、泡沫、砂土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CAS号 | 化学式 | 分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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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枯醚 | p-nitrophenyl 2,4,6-trichlorophenyl ether | 1836-77-7 | C12H6Cl3NO3 | 318.544 |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CAS号 | 化学式 | 分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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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4-dichlorophenoxy)-N-hydroxyaniline | 76532-45-1 | C12H9Cl2NO2 | 270.115 |
—— | 2,4-Dichloro-1-(4-nitrosophenoxy)benzene | 73143-91-6 | C12H7Cl2NO2 | 268.09 |
2,4-二氯-4’-氨基二苯醚 | 2,4-dichloro-4'-aminodiphenyl ether | 14861-17-7 | C12H9Cl2NO | 254.116 |
—— | 2,4,4'-Trichlorobiphenyl ether | 59039-21-3 | C12H7Cl3O | 273.546 |
—— | 4-(2,4-dichlorophenoxy)-N-hydroxyacetanilide | 98911-08-1 | C14H11Cl2NO3 | 312.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