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和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的一层或多层有机层,所述有机层中包含至少一种由下述通式(I)所示的化合物:其中,L1至L4独立选自氢、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
萘基,所述取代的苯基和
萘基上的取代基团独立选自C1~C18的烷基或环烷基;Ar1至Ar4独立选自氢、C4~C50取代或非取代的含氮原子的杂环
芳烃基团,所述取代的杂环
芳烃基团上的取代基团独立选自卤素、
氰基、硝基、苯基、
萘基,或选自C1~C10的烷基或环烷基、烯基、C1~C6的烷氧基或
硫代烷氧基基团,或选自C6~C30的单环
芳烃或稠环
芳烃基团、含有选自N、O、S、Si的杂原子且C6~C30的单环
芳烃或稠环
芳烃基团,或者选自Si(R1)3,所述R1选自C1~C6的烷基。本发明还涉及上述通式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