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及残留量标准
4-氯苯氧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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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中文名称: 4-氯苯氧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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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食品(仅限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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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功能: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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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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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化学性质
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柱状结晶,略有酚味,熔点154~156℃。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
在低浓度时具有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对双子叶植物效果尤为明显;但在高浓度时反而有抑制作用。小白鼠经口LD₅₀为794 mg/kg。
用途
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和促进剂。我国规定仅用于豆芽,残留量不得超过1.0 mg/kg。
生产方法
以对氯苯酚、氯乙酸为原料,在碱性条件下经缩合、精制而得成品。
具体步骤如下:
- 将苯酚置于反应釜中加热熔融。
- 加入15%的氢氧化钠溶液。
- 再加入氯乙酸和碳酸钠混合水溶液,继续加热回流4小时。
- 反应物冷却后用盐酸中和至pH值2~3,生成苯氧乙酸,收率82%以上。
- 苯氧乙酸溶于冰醋酸,在碘的催化下在26~34℃缓慢通入氯气。反应物放置过夜,在冷水中析出对氯苯氧乙酸,过滤、水洗至中性后干燥。最后用碳酸钠中和得到钠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