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化合物的化学式(I):其中X和Y分别独立地选择自由基团,其由化学式(A)、(B)、(C)、(D)或(E)表示的烷基取代、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吲哚咔唑、三苯基硅和二苯基氧化膦组成,其中R1、R2和R3分别独立地选择自氢、具有1至15个碳原子的烷基、具有6至15个碳原子的芳基、取代的烷基、取代的芳基或未取代的三苯基硅和由化学式(D)或(E)表示的二苯基氧化膦;m和n分别独立地为0或1,前提是m+n为1或更多;Ar1和Ar2分别独立地选择自由基团,其由取代、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甲苯基、萘基、芴基、蒽基和菲基组成。